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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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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房产管理局简介

    信阳市房产管理局于1998年12月成立,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现有干部职工461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工程技术科、法规监察科、住房政策监督管理科共7个职能科室及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28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下辖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挂房地产测绘队、房产档案馆牌子)、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挂房屋租赁管理处牌子)、城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市房管局平桥分局、市房管局明港分局、平桥房产管理所、明港房产管理所共7个企事业单位。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力度,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培育房地产市场体系,完善房产行政管理服务,房地产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不断加强,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大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多种形式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凝聚干事创业的合力,保持了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市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查处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和房改资金的监督使用。

三、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商品房预销售登记管理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工作;负责房产测量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

四、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管理房产转让、买卖、租赁、抵押、交换、赠与等交易行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五、负责编制市区旧城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和拆迁单位资格认证工作;规范房屋拆迁市场;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裁决拆迁纠纷。

六、负责编制全市住宅建设和房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申报,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区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危险房屋鉴定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机关办公用房和直管公房的修缮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业务指导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维修基金的建立、归集及使用审批;负责指导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工作。

九、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和经营管理工作。

十、负责房产业的科技进步、职工教育和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房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获得的荣誉

    党组书记、局长曹德前获全国建设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荣誉;局系统连续 4年获全省建设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先进单位;产权处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市场处获省“巾帼示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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